杭州首例比特币案宣判,网购合同有效

小编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宣判:网购合同有效

杭州,2023年10月10日 ——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日通过网上诉讼平台,对原告陈某与被告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该院首例宣判的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

案件背景

原告陈某在2018年1月4日通过被告浙江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购买了20件比特币挖矿机,总价为61.2万元。双方约定了发货时间,但原告在收到货物后,以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为由,主张比特币挖矿机的交易涉嫌违法,并要求退货。被告拒绝了原告的退款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原告拒收货物并再次提出退款申请,被告再次拒绝,导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提出的比特币挖矿机交易涉嫌违法的主张进行了审查。法院认为,虽然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但具有商品属性。比特币挖矿机作为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属于商品范畴。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网络购物合同合法有效。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原告向被告购买比特币矿机的合同合法有效。法院认为,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仅适用于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商品描述不符的情况,而本案中原告主张的交易涉嫌违法并不符合退货条件。

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的宣判,对于比特币及相关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地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表明,在当前法律框架下,比特币挖矿机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是合法的,但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时需谨慎,避免因误解法律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比特币挖矿机交易的法律属性

比特币挖矿机是指专门用于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机器设备。在比特币的世界里,矿工们利用挖矿机争夺打包交易记录块(区块),成功生成区块的矿工将获得比特币奖励。尽管比特币挖矿机本身不产生比特币,但其作为生成比特币的工具,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院在判决中强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商品的性质和交易的法律风险。对于比特币挖矿机这类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商品描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误解法律而造成损失。

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的宣判,为比特币及相关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地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时需谨慎,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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